2020年8月11日,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(2020)浙0681破申99號民事裁定書,依法裁定受理浙江東輝珠寶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,并指定紹興大統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該公司管理人。
為保障債權人權益,債權人應當在諸暨市人民法院規定的申報期限內(2020年10月20日前)完成債權申報。
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于2020年11月3日(星期二)上午9時00分以網絡方式線上召開。具體操作方式請電話聯系浙江東輝珠寶有限公司管理人。
本管理人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》規定,勤勉盡職,忠實履行管理人的各項職責。
浙江東輝珠寶有限公司管理人
二○二○年八月二十五日
附:1、法院公告
2、債權申報須知
以上文件各申報人可點擊下載,申報人填寫和提交債權申報資料前務請仔細閱讀《債權申報須知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