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3月13日,諸暨市人民法院(2020)浙0681破申4號民事裁定書,依法裁定受理諸暨市興怡人針織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,并指定紹興大統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該公司管理人。
為保障債權人權益,債權人應當在諸暨市人民法院規定的申報期限內(2020年4月30日前)完成債權申報。
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于2020年5月7日上午9時在諸暨市人民法院召開。
本管理人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》規定,勤勉盡職,忠實履行管理人的各項職責。
諸暨市興怡人針織有限公司管理人
二○二○年三月三十日
3、債權申報須知
以上文件各申報人可點擊下載,申報人填寫和提交債權申報資料前務請仔細閱讀《債權申報須知》。